察微知远|第七期:一文了解什么是专利优先权,如何用好专利优先权?![]() ![]() 察微知远 【第七期】 ![]() 专利优先权是伴随着国际专利保护体系发展起来的专利保护形式,在各国专利制度中都占有重要的地位,是申请人能够在专利协议保护签订国就其发明创造获得专利保护的重要保障。 本期“察微知远”结合2024年1月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带大家一起了解专利优先权的那些事儿。 ![]() Part 1 专利优先权是什么? 专利优先权主要是指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在国内或国外已经提出过专利申请的情况下,在法定期限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的制度,申请人从而可以获得时间利益。 具体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两种类型: 外国优先权 ![]()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本国优先权 ![]()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专利优先权的目的主要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之可能。 ![]() ![]() Part 2 获得专利优先权 需要注意什么? 获得优先权既有期限限制,还有程序和内容上的要求。申请人在申请时不仅要在请求书中写明优先权的要求,提出书面声明,还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否则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 ![]() Part 3 《细则》中 对专利优先权的修订 本次《细则》修改主要涉及三项关于优先权的相关规定,分别是明确了请求恢复优先权的情形、可以增加或改正优先权要求的情形以及在规定期限内以援引在先申请文件的方式补交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或者其中的部分内容。 ![]() ![]() ![]() 点击“阅读原文” 获取《专利法实施细则》全文 市检四分院新媒体出品 供稿|第三检察部 杨超、李盟 编辑|李昱莹 |